“想收房拿钥匙,必须缴纳一年的物业费和3个月的暖气过热费。”近日,兰州市万达城外滩壹号4期业主蔡女士向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帮”热线(0931-8159555)反映,去年2月份,她购买了万达城外滩壹号4期的一套新房,收房前却遭遇各种阻碍,至今她也没能拿到钥匙验房。
1 业主:拿钥匙先交1年物业费和暖气过热费不合理
2024年2月,蔡女士购买了万达城外滩壹号一套面积为129.31平方米的房屋。然而,2025年1月1日办理收房手续时,却被小区物业告知,必须先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2025年1月到3月的暖气过热费才能拿到新房的钥匙,否则不能交房。
“我原本计划用这套新房结婚,但现在却只能与父母挤在一起。”蔡女士无奈地说。更令她焦虑的是,小区内至今未安装天然气管道。
遭遇同样情况的还有魏女士,她在2022年6月购买了一套112.89平方米的房屋,但至今也没拿到新房的钥匙。“我认为钥匙与物业费之间并无直接关联,物业费应按月或季度缴纳,而非强制要求一次性缴纳一年。”魏女士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和物业应该是分离的,物业无权以‘霸王条款’扣押我们的新房钥匙。”
2 万达城开发商:收取物业费是行业内常规做法
蔡女士和魏女士多次与物业负责人沟通,但均被以未缴纳物业费和过热费为由拒绝办理交房手续。无奈之下,她们前往兰州市七里河区住建局下属的七里河区物业服务中心投诉,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了解详细情况后提出,物业公司不应参与交房事宜,应由开发商负责;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向七里河区物业服务中心提交整改报告。
3月27日,记者随同蔡女士来到上海万达物业兰州分公司,要求办理收房手续。然而,物业工作人员再次强调,必须先缴纳一年物业费和三个月暖气过热费,否则不予交付钥匙。记者随后联系到兰州万达城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吴先生。吴先生表示,开发商已于去年年底前完成交房,目前已有1000户业主办理了收房手续。物业费的收取是行业内的常规做法,业主若认为不合理,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对于个别经济困难的业主,公司也会酌情考虑;关于暖气过热费的收取,吴先生解释称,由于交房时间正值冬季,为保障公共设施运行,仅收取了业主3个月的过热费;目前他们正在积极推进天然气安装,预计4月底就能进行安装。
3 七里河区物业服务中心:已要求物业公司整改
记者随后在七里河区物业服务中心了解到,他们多次接到万达城外滩壹号4期业主的投诉,前往现场调查发现,物业确实存在参与交房行为,服务中心已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告知物业不得参与前期交房工作,并要求物业将交付钥匙流程归还开发商。
3月25日,该中心收到了兰州万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的整改通知书,针对业主对交房主体的疑问,物业公司已在前台公示交房主体单位,交房手续由开发商负责办理,先办理收房手续后缴纳物业费;针对业主反映的物业费收取问题,物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正常收费。另外,根据兰州市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物业费应按月收取,业主如愿意按季或按年缴纳,可与物业自行商议。同时,服务中心告知兰州万达城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无权收取物业费,物业费应在业主验房并签订服务协议后才能收取。
律师观点
记者就此事联系到甘肃律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牟宇鹏。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物业费的缴纳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交付房屋钥匙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不得以未缴纳物业费为由拒绝履行交房义务。交房是开发商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尽的义务,而物业费是业主接受物业服务后的支付义务,二者不可捆绑。
关于过热费的收取,律师建议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收费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的业主表决文件及过热费的合法收费依据。若物业公司无法提供,可拒绝缴纳不合理费用。
文/图奔流新闻·兰州晨报新闻采访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