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负责人介绍,通知主要聚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环节的组织和实施,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拓展了收旧范围。将电动自行车的收旧范围,由原来的“个人名下”变为“个人消费者”,凡是来源权属明确且配备车载电池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均可参加以旧换新,包含无牌车辆,资格确认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二是明确了报废更新的安全导向。将以旧换新补贴范围,由原来的“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变为“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交售”体现旧车按市场价回收,“报废”体现禁止再次流通使用,购新补贴不包含旧车售卖金额,避免消费者在理解上产生歧义。
三是规范了参与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各地自主确定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或门店(含个体工商户等)及回收企业目录(每个城市不少于两家),名单要向社会公示。销售门店要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加强面对面宣传。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报废处置,并完善交接手续,确保安全。参与以旧换新的各类销售和回收企业主体,要向社会公开承诺遵守各项规定。 据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