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提出,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同时,在从业禁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等方面,明确了从事学前教育人员的资质要求、办园行为等应当具备的条件。
聘任工作人员需做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
●要求加强人员配备,制定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强化待遇保障,规定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要求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明确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
●加强培养培训,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
完善保障机制 推进普及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法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属性定位,规定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同时,明确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倾斜,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特别保障。同时,坚持政府主导,完善保障机制,规定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明确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财政补助经费的分担机制。
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
●将加强幼儿园专业指导,引导幼儿园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支持幼儿主动探究学习,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健康快乐成长。
●规范保教行为,研究制定课程教学资源审定管理办法,规范监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资源。
●强化保教质量评估,深入推进幼儿园督导评估,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幼儿园聚焦保教过程,加强自我评估,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加强家长科学育儿指导,继续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平台,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面向家长开展科学育儿宣传,传播正确育儿理念和知识,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机制。
学前教育法明确虐待、酗酒等两类从业禁止情形
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第四十四条明确了两类从业禁止情形:
●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
此外,第八十条还针对幼儿园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歧视、侮辱儿童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综合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