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7 兰州晨报出版






2024年10月28日

死刑!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其当庭表示上诉

10月25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此前报道,1990年生于贵州织金县的杨妞花,1995年冬天被拐卖至河北邯郸,2021年辗转回家后,向警方报案追究人贩子的法律责任。在她报案后,贵阳警方于2022年6月将人贩子余华英抓获。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邯郸,换得了5000元报酬,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从1993年到2003年,余华英分别和龚显良等人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个个家庭因此破碎。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因为害怕,她隐瞒身份,化身张芸,被判8年,后减刑3年,2009年获释。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后,余华英再次被捕。

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后,2023年11月28日案件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但未宣判。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将案件发回重审。

该案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人余华英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已故)、王加文(另案)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他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7名。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重审案一审被判死刑后,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作为该案的受害者,被拐的杨妞花支持死刑判决,但对民事赔偿部分法院依旧维持3万元的原判,但她会继续上诉。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张鹏翔 实习生 吕仁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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