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对火便有一种执着的热爱,认为那是天底下最绚烂、最妙曼的颜色。
火不是水,但比水更柔情;火不是冰,但比冰更绝情。它是美艳的、撩人的、摄魄的,也是残酷的。太阳便是它的家乡,是它伟岸的父亲。
而偏偏我的性格里有一种东西似雾,所以善变是我的原始状态。我的色彩告诉我,我不是一团纯粹的火。
我会在初夏的时节起得早早地,独自一人摸上大雾封顶的山,然后盘膝坐在山巅,凝视一片干净的白。只有在这时,我才领略到纯的美好。
就好像一层一层的素绢,被一只巨大的手挥动起来,和着一缸青白的水,和着山泉流淌在丝绸上的细密的声音,就那样疯狂而灵动地舞了起来,火一般热烈地燃烧。
舞累了,一切便都退场了。只有被打碎的水珠还忧伤地伫立在舞动过的地方,带着青白的心跳,久久伫立。等到燃烧再次进行时,青白的心跳便褪色了。安静像是一只困兽,默默地伏在大山里等待着阳光,这便是雾的前身。
白色笼着山头,笼着草地,笼着遗世旷立的古松。雾用温情的触摸统治了这里,就仿佛埃及艳后用她的石榴裙摆征服了罗马的男人。哦,白色,高洁的白色。
但真正的统治者并未退场。红色,火热的红色,太阳绚烂而妖娆的红色,拿它炽热的血液灼伤了白色雾霭的冰肌雪骨。
火有火的原则,再怎么被掩饰,赤裸总是它的本质。它不会容忍纱裙自以为是地装裹,它把它们撕裂,把它们吞噬;把它们揽入怀中,揉碎在心里。它向来见不得遮遮掩掩、躲躲藏藏,于是在太阳的注视下,火焰甩动着金色的光芒,用它的欲望感染着生命,左右着生命。地球又一次复活了。
毋庸置疑,这个世界永远属于伟岸的太阳。我那带着女性的曼妙和男性的狂野的火啊,从不虚伪,从不作假,它是可爱而永恒的生命。
当阳光冲破雾霭时,它用它赤裸的身躯疯狂搏杀。把朦胧扼杀,把缥缈扼杀,最后它找到了心爱的纯粹,永远地相爱在父亲的庇护里。
我站起来,拍拍微微湿润的衣服,在一片悄悄流淌着温煦明媚的阳光里,大步走下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