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优化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加大汽车以旧换新场景金融支持。《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
业内人士介绍,2017年两部门发文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分别为80%、85%。《通知》将这一比例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达到100%,即按所购汽车价格全额发放。商用传统动力汽车、商用新能源汽车、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保持70%、75%、70%不变。
市场对于此次汽车首付比例调降已有预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表示:“将指导金融机构积极促进新型消费、扩大传统消费,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正在研究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同时进一步优化新能源车险定价机制,助力汽车走进千家万户。”
东源投资首席分析师刘祥东表示,《通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汽车以旧换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一系列举措有助于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带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同时,通过淘汰老旧汽车和普及新能源汽车,有助于缓解环保压力,促进绿色出行。
《通知》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更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通知》还明确,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本机构汽车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切实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强化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持续完善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和抵质押品价值评估体系,严防贷款资金挪作他用。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降低政策宽松后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 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