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7 兰州晨报出版






2024年04月07日

小区收取楼道亮化费,是否合理?

“按照《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楼道亮化费已经取消,可我租住的这个小区还在收亮化费,是否合理?”近日,市民范先生拨打奔流新闻·兰州晨报新闻热线0931-8159555诉说自己的疑惑。

近日,家住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179号兰州电大家属院的范先生,收到一张兰州楼道亮化工程管理处的催费提示单:为确保楼道灯正常使用需收取2024年3月至5月的管理费用,总共32元。范先生说,业主们特地查询了《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其中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不含二次供水加压调蓄、中央空调、供暖加压换热等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

“我们有物业公司管理,再单独收取这笔费用似乎并不合理。”就范先生的疑惑,记者联系到九安物业的一位唐姓工作人员,对方称:“我们只收取垃圾清运费和保洁费,域内照明并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属于兰州楼道亮化工程管理处管理。”随后记者联系到兰州楼道亮化工程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收取费用是有法可依的,而且这笔费用已收取了很多年。”

《实施办法》第三章其他收费管理、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含二次加压调蓄)、供电、供暖等应依法依规移交给相关专营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相关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专营企业经营成本。专营企业应当按照政府定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相关费用。未移交相关专营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人收费行为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的相关规定执行。

随后,记者与徐家巷社区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就此表示,为了保障该小区的公共卫生环境,社区积极协调九安物业来代管,物业公司只负责收取垃圾清运费和保洁费。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玄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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