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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3日

福建莆田市涵江区: 教师陈某,开除公职!

本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张鹏翔)3月8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政府发布的一份开除公职处分决定显示:涵江区白塘中心小学教师陈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陈金龙,男,汉族,1978年11月22日出生,涵江区白塘中心小学教师。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3年10月24日被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处分决定显示: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58号)第二十三条,经2023年12月28日涵江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二十九次)研究通过,决定给予陈金龙开除公职处分。本处分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如其本人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涵江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3月11日下午,记者联系涵江区人民法院欲了解详细案情,被工作人员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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