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7 兰州晨报出版






2024年02月29日

辽宁一女子“被结婚”22年维权四年终于恢复“单身”

高高兴兴和男友去登记结婚,却被告知自己“已婚”10余年,申请撤销自己完全不知情的婚姻登记,却被民政部门告知处理不了。4年时间里,王女士坚持依法维权,最终,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多方协调,并在最高检、辽宁省检察院的帮助下,王女士被冒名22年的婚姻登记撤销了。“四年了,我终于能结婚了,感谢检察官,感谢检察院……”回想维权过程的不易,王女士感慨万千。

A 去登记结婚,却被告知“已婚”?

2019年,王女士与爱人前往沈阳市某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却被告知她已于2001年“结婚”,丈夫是台湾男子洪某。王女士很震惊:自己明明是单身,怎么无故多出个丈夫?还是个台湾人?于是,她立即报警。民警出警后,告知其应该找民政部门撤销婚姻登记。她又前往民政部门反映情况,并调出了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发现其中的婚姻档案照片不是本人,显然是他人冒用自己身份信息办理的婚姻登记,但民政部门告知她因政策变更撤销不了婚姻记录,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是已婚状态,王女士当天也没有办成结婚登记。

2020年12月,王女士向沈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被告知已超过诉讼期限,无法受理。王某又找到当时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辽宁省民政厅寻求解决办法,民政厅依据涉外婚姻审批权下放文件,将案件线索移送铁岭市民政局。铁岭市民政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联合发文将线索移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因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且本案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无法对案件进行处理。铁岭市民政局于是又将案件线索移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20多年前与台湾男子洪某登记结婚的女子到底是谁?如果王女士根本不认识她,对方是如何获得她的身份信息以及家庭信息的?一连串问题摆在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面前。为最大限度还原真相,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组联系民政局和王女士询问了解情况,调取婚姻登记档案原件,到王女士户籍地对婚姻状况证明开具情况进行走访调查。

B 检察技术鉴定真伪

因时隔多年,当时的村委会经手人和王女士父亲已经去世,户口本使用情况和证明开具情形无法核实。办案组又到出入境管理局查询王女士、洪某出入境情况,发现台湾男子洪某于婚姻登记前有入境行为,但2019年后没有再入境。而王女士并未办理出入境证件,亦无出入境记录。由于无法找到洪某核实情况,也就查不清当时结婚登记的女子是谁,仅凭20多年前的婚姻登记照片能否确认不是王女士呢?案件陷入僵局。

检察机关通过对王女士婚姻档案中的人像、指纹、签名进行技术鉴定,为冒名顶替事实认定提供证据支持。经鉴定,最终确认案涉婚姻档案上的指纹非王女士捺印、签字非王女士书写、人像非王女士本人。至此,王女士被冒名顶替进行婚姻登记的事实得以确认。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铁岭市检察院向铁岭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王女士”与洪某的涉外婚姻登记,维护王女士的合法权益。铁岭市民政局随即作出行政决定书撤销了王女士与洪某的婚姻登记。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通讯员 徐宇婷 记者 张秀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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