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2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首次拟明确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对于单次收取超3个月租金的住房租赁企业,需将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承租人可通过合同备案编号等信息查询本人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
“对于未按照规定履行押金托管、租金监管,或者未按期退还剩余押金、租金的,会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推动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让老百姓租得放心、住得舒心、退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