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7 兰州晨报出版






2024年02月07日

兰州市四部门发出禁令

这些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

本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张继培)每逢新春佳节,人们都会燃放烟花爆竹来庆祝,然而有些烟花爆竹具有危险性,是被禁止燃放的。记者2月5日了解到,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兰州市应急管理局日前发出禁令,禁止经销、燃放部分烟花爆竹。

四部门发布“关于兰州市禁止经销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目录的通告(第2号)”称,为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兰州市禁止经销、燃放的烟花爆竹为:

1.拉炮、摔炮、砸炮、擦炮、发令纸(打火纸)、高空礼花弹等撞击、挤压、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产品;

2.无规则飞行轨迹的“二响”“三响”“月旅行”“地老鼠”等危险品;

3.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

4.礼花弹、小礼花、摩擦类、烟雾类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5.烟花爆竹产品规格、药量、包装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标识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使用国家标准明确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产品;

6.“地雷”“开天雷”“拉炮”“摔炮”“鱼雷”“鱼炮”和玩具手枪用“塑料圆盘击发帽”等违禁烟花爆竹产品;

7.孔明灯(许愿灯)等会飘浮的纸制灯笼;

8.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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