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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7日

南京一女孩开瓶盖划伤手指 竟要求店家赔偿1000元

律师:过错在己属于无理取闹

本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沙金萍)近日,江苏南京一女孩在一家螺蛳粉店开豆奶时不小心划伤了手指,竟要求店家赔偿1000元的事在网上炸了锅。

当时,这名女孩去一家螺蛳粉店就餐。因为螺蛳粉的味道比较重,店里放了一些饮料,供客户挑选,其中就有豆奶。豆奶的瓶盖跟瓶装啤酒的盖子是一样的,需要开瓶器去开,女孩在开瓶盖的时候把手指划伤了。去医院缝针后,女孩又找到店家,要求店家赔偿1000元。

对于女孩的要求,店家非常震惊,表示是女孩自己开瓶盖不小心,怎么能找他赔?可女孩说自己缝针了,是店家卖的豆奶让她受伤,如果店家不给她钱就不走了。店家又跟女孩举例子说:“就像你买了一瓶雪碧,你回到家打开把手划伤了,难道也找人赔吗?” 女孩又理直气壮地说:“因为是你卖给我的,所以你得负责,你懂不懂?”店家实在没办法,提出折中的办法,一人承担一半责任,给女孩500元,可女孩不依不饶,说没有个1000元免谈。店家没有办法,只能报警求助,最终给了女孩500元。

有网友调侃:“天呐,上次刚买的刀切到我手了,我这错过了多少啊,现在要来不及吧?”“那铁罐八宝粥、易拉罐可乐的厂家,得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了,我可以做到每一罐都让手受伤。”也有网友说:“现在人真的好搞笑,这都能要求赔偿?”还有网友疑惑,这个真的应该赔吗?

对此,有律师给记者作出解释:女孩自己开瓶盖导致受伤,过错是在自己的,她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如果瓶子本身有问题,那么女孩可以向店家索赔,店家代为赔付后,可以再向生产厂家进行追偿。如果责任划定上升到法律层面,法院也要确认责任范围,店家给了女孩瓶子和启瓶器,她有没有要求店内工作人员来给她开瓶?如果没有,那么责任主体就是女孩自己。而且作为成年人,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甘肃骏睿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克明律师也表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在此次事件中,女孩开瓶受伤是自己原因造成的,其要求索赔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无理取闹,店家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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