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张秀芸)记者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7月31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岷县县委原书记郭世杰受贿案,被告人郭世杰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庆阳中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1年,被告人郭世杰在担任甘肃省漳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岷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项目招标、土地使用权转让、资金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659万余元,伙同特定关系人张小娟(另案处理)共同收受他人财物6696万余元,共计935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