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7 兰州晨报出版






2023年07月04日

男子屡罚不改再违法 却怨交警未提醒

利某某接受交警处罚。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龚家湾大队供图

本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张秀芸)“我也没文化,你们也不警告我,如果警告了,这次我就不会再犯了……”7月3日上午,因在驾驶证吊销期内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利某某,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龚家湾大队处理其违法行为时语出惊人,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归结于交警。但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办案人员发现,利某某已经是第三次犯同样的错误了。

办案人员发现,利某某第一次是在2015年10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了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第二次是在2018年3月,因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作出了罚款10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第三次是在2019年9月,其再次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作出了罚款1000元、拘留7日的处罚。

7月2日傍晚时分,龚家湾大队执勤一中队巡逻人员在巡逻至龚彭公路彭家坪十字路口时,发现一辆货车有超限的违法行为,遂将其拦停进行查纠。检查中,巡逻人员发现,利某某无法出示其驾驶证,且其出示的行车证明确标出其所驾驶的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车辆处于强制报废状态,这也是利某某第三次在驾照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利某某不仅因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拘留12日的处罚,同时,还因其驾驶的是报废车,被处罚款2000元。

--> 2023-07-04 1 1 兰州晨报 c96356.html 1 男子屡罚不改再违法 却怨交警未提醒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