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异的行为,是醉酒还是另有原因?一瓶饮料,究竟有着怎样的魔力?放纵消遣的背后,是潮流刺激还是堕入深渊?近年来,各种新型毒品经过乔装打扮,潜伏在我们身边,尤其是伪装成零食、饮料的新型毒品,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
日前,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历经10个月的缜密侦查,兰州公安缉毒支队在公安部禁毒局和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统筹协调和有力指导下,成功告破一起部督毒品目标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打掉涉毒团伙6个,审查告诫饮用人员200余名,查获“功能潮饮”2.3吨,全面清缴了兰州市娱乐场所贩运团伙网络,从源头上斩断了一条涉及河南、广东、陕西、新疆、甘肃等多省份的犯罪链条。
“上头潮饮”受热捧立案侦查遏蔓延
2021年7月,兰州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办案民警在工作中获悉,本地一些娱乐场所内售卖的一种“上头潮饮”在“酒吧圈”从业人员中盛行,此类“潮饮”外包装与普通饮料无异,携带方便,同时在“一口就微醺”“一瓶就上头”“酒驾查不出”“不辣不苦不难受”等具有强烈迷惑性噱头下“口口相传”……
据缉毒支队侦查员介绍:“这种所谓饮料,多出现在酒吧、跳舞吧、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普通消费顾客鲜少有机会接触到,只有一些特定群体通过隐秘渠道才能饮用,而且价格远超普通饮料。”种种可疑的现象引起了侦查人员的高度警觉,初步断定“上头潮饮”应该与“上头电子烟”一样添加了“特殊”成分,极有可能涉及新精神活性物质类的毒品犯罪。
经过初期摸排,从2021年开始,我省兰州、定西等地区,就陆续出现部分娱乐场所非法销售所谓“上头潮饮”,此类饮品尤其在有吸毒史人员群体当中极受追捧。侦查发现,多名有吸毒史人员深夜频繁出入一些娱乐场所,利用酒吧、跳舞吧等娱乐场所经营售卖酒水为掩护,通过微信群、朋友圈沟通联系,以咸鱼、微信支付,同城跑腿代送、驾车配送,熟人代购、异地快递邮寄的方式贩卖含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潮饮”。
缉毒支队经逐级请示汇报,甘肃省公安厅、兰州市公安局指示,要求严厉打击涉及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品犯罪,坚决遏制“第三代”毒品在社会面的蔓延势头。兰州市公安局缉毒支队遂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案件代号“7.26”。
确定“潮饮”成分,厘清人员脉络
专案组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多渠道侦查,获取多个贩卖场所不同批次“潮饮”样本,经取样、送检,均检出新精神活性物质。低剂量饮用时会产生兴奋和致幻作用,高剂量则产生麻醉和镇静作用,长期滥用成瘾后会出现明显的戒断症状,如焦虑、谵妄、幻听、精神错乱等,一次性过量摄入可能引起急性中毒导致昏迷甚至死亡,还常与交通肇事、性侵等犯罪相关联。
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多个部门的协作配合下,专案组经反复侦查研判,逐步厘清了团伙脉络,按照“双向”打击思路,剥茧抽丝,紧盯“潮饮”流向,落地查人,纵向细查,横向深挖,一个以宋某、姚某、毛某为首,非法销售含有新精神活性物质“潮饮”的特大贩卖新精神活性物质毒品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经过办案民警长达数月的侦查工作,这个隐藏在我省兰州市及周边地区的贩毒团伙已经基本被锁定,但为了深挖犯罪,查清新型毒品来源,同时避免打草惊蛇,侦查员一边紧盯本地主要犯罪成员,同时对他们的上线进行摸排调查工作。
经过专案组进一步落地查证、分析研判,发现该团伙具有网络覆盖地域广,参与人员多,层次繁杂,活动猖獗等违法犯罪特点,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姚某的上线河南籍男子何某,宋某的上线新疆籍男子马某等人,也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谋而后动严打犯罪,乘胜追击扩大战果
由于该案涉及人员较多、案情复杂,2022年5月13日,该案被公安部确立为“2022-158”号部级毒品目标案件。针对该案涉案线索分支多、涉案人员地域分散、作案手段隐蔽、取证工作困难等特点,专案组上下明确目标、明确职责,根据具体案情,详细分组,逐人制定专案方案,为全案的贯通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5月10日,在专案组的统一部署下,办案民警对涉案团伙集中收网,同时对涉案重点场所同步开展全面清查,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当日共打掉本地涉案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饮用人员52名,审查涉案人员200余名,共查获新精神活性物质成分“潮饮”314箱,5L桶装“潮饮”原液4桶,共计2000余公斤,取得了重大战果。
通过对本地涉案人员的审讯,专案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为了尽快将这一毒品链条全部挖出,2022年5月12日,侦查员前往新疆将涉案上线人员马某及其同伙张某抓获,当场查获1L桶装“潮饮”原液21桶。后经过连续多日的侦查研判,于2022年7月6日前往河南洛阳将另一上线人员何某抓获。缉毒支队负责人表示,“该案的成功告破,增强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威慑力,强化了打击毒品犯罪覆盖面,遏制了新一代新精神活性物质毒品犯罪在全国蔓延的趋势。”
兰州公安提醒大家,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一定不要盲目追赶所谓时髦,要远离易染毒场所,拒绝所有来路不明的物品,明辨是非,为自己的健康乃至人生负责。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通讯员 李玉秀 记者 张秀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