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7 兰州晨报出版






2023年04月27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京闭幕

通过新修订的反间谍法 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据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间谍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4、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介绍,现行反间谍法前身是1993年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主要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方面的职责。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反间谍法是在原国家安全法的基础上修订出台的,是规范和保障反间谍斗争的专门法律,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完善间谍行为的定义方面,王爱立表示,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将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实施网络攻击等行为明确为间谍行为。根据实践中的情况,适度扩大相关主体窃密的对象范围,将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纳入保护。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还完善安全防范规定,对‘安全防范’设专章规定。”王爱立说,法律明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等反间谍安全防范的主体责任;明确有关方面积极开展反间谍宣传教育的职责,专门机关指导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民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和国家安全素养;同时,明确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责任和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制度等。

王爱立介绍,此次修订的反间谍法在“调查处置”一章中,增加查阅调取数据、传唤、查询财产信息、不准出入境等行政执法职权;明确国家安全机关执法规范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实现规范化执法;增加对发现的网络安全风险等的通报和处置措施;增加对国家秘密、情报的鉴定评估机制;增加行刑衔接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反间谍法还增加对相关人员予以保护、营救、补偿、安置、抚恤优待、培训等规定;增加规定鼓励反间谍领域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在反间谍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9月1日起施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这部法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共7章,包括总则、生态安全布局、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控、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本法所称青藏高原,是指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的全部行政区域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云南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法律明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科学防控、系统治理。

法律规定,国家统筹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布局,明确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法律明确,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从严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法律还规定了青藏高原国土空间利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制度措施。

法律提出,国家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修复,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法律对雪山冰川冻土、河湖、草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要素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规定,加强三江源等核心区域重点保护,强化青藏高原珍贵濒危或者特有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规定了建立完善生态廊道、水土流失防治、绿色矿山建设等制度措施。

在生态风险防控方面,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青藏高原生态风险防控体系,规定了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评估、自然灾害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重大工程生态影响监测、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制度措施。

在保障与监督方面,法律明确了财政、金融、税收、生态保护补偿等支持政策。

--> 2023-04-27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京闭幕 1 1 兰州晨报 c82754.html 1 通过新修订的反间谍法 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