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7 兰州晨报出版






2023年04月25日

兰州市动员社会力量 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

举报最高奖励20万元

本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4月24日,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结合兰州市实际,兰州市医保局联合兰州市财政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合法性审查,制定出台的《兰州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近日正式施行。

此举旨在鼓励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新出台的《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二条,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且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二是扩大了举报奖励范围,由原来的欺诈骗保行为扩展到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兰州市医保局发出倡议:举报人一旦发现兰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可向市、区(县)医保局进行举报,举报人提供的举报线索经医保部门查证属实并作出最终处理后,将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举报电话

兰州市医保中心  0931-2912393

城关区医保局    0931-5196006 转拨7

七里河区医保局  0931-2660533

西固区医保局    0931-7533890

安宁区医保局    0931—7639205

红古区医保局    0931-5135020

永登县医保局    0931-6414532

榆中县医保局    0931-5222505

皋兰县医保局    0931-5786553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0931-825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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