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7 兰州晨报出版






2023年03月15日

兰州市城关区公布

2022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接T11版)

6某公司销售不合格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2月18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判定城关区某玩具公司所售儿童滑板车不合格,随即执法人员与当事人联系核实,这次抽检型号为8961的童车,是2021年11月5日以每辆246.9元购进3辆,标价299元,货值897元。至2022年2月18日,当事人已将剩余一辆童车售出,共计获利156.3元。当事人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56.3元,并处罚款1843.7元。

【案例评析】本案中,虽然当事人不是商品生产者,主观上没有实施生产不合格商品的行为,抽检产品对当事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未检测部分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测报告予以认可,不合格的产品会降低产品的正常使用,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其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月嫂服务消费纠纷案

【案情简介】2022年11月27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投诉人接受家政公司月嫂服务并预付4000元费用,合同约定月嫂星级为皇冠级别,若提前生产超过1周,原月嫂不能入户,不属于违约,可安排相同级别的月嫂入户进行服务。现投诉人提前10天生产,该处提供的月嫂比合同约定的月嫂低一个级别,且提供时并未提前告知,投诉人对此表示不满,要求商家退还缴纳的4000元预付款。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情况与投诉方所述基本一致。执法人员向家政公司负责人指出了他们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家政公司负责人向投诉人道歉,因低等级月嫂已入户服务过,最终经协调该公司给投诉人退费2000元。

【案例评析】消费者在签订月嫂服务合同后,要认清服务人员等级、资质等是否与合同内容相符,以免权益受到侵害。还要及时保留付款凭证,以便进一步维权。

8快速处理网购消费纠纷

【案情简介】城关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电话,称其在抖音平台看上一件衣服,加了抖音电商的微信后转账购买,收到货物后发现衣服的面料和宣传不符,与预期相差过大,于是在收到衣物的当日按原址退回商家,但商家拒不退款。

消协工作人员经了解情况后,对商家耐心劝导,并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最终商家全款退还给消费者。

【案例评析】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购物网站的手机客户端购物,不要轻易在不知名的网站或者朋友圈网购,避免上当受骗。

9维护特殊消费群体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2022年12月15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单得知,投诉人是该处业主,持有3级残疾证,并有老年代步车一辆,商家以投诉人的车辆是新能源车为由,要求每月收取70元的停车费,投诉人认为自身享有国家停车费减免政策,要求商家提供收费依据(有小票)。经了解,该停车场为商业住宅综合性停车场,其本人不能提供残疾人专用车辆手续,并在该处停放已有两年,经调解,停车场费用每月按50元收取。

【案例评析】本案例,由于停车场为商业住宅综合性停车场,加之消费者不能提供残疾人专用车辆证明,为了灵活实施残疾人停车减免政策,本着保护消费者,照顾残疾人原则,经执法人员调解,达到了消费者满意的效果。

10诊疗机构涉嫌不按规定贮存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城关区某诊所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诊所诊室1和诊室4的治疗台均贮存有玻璃离子体水门汀富士Ⅸ,标签标示显示该产品为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期间诊室1环境温度为27℃,诊室4环境温度为28℃;均不符合保管温度要求。

该诊所不按规定贮存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运输、贮存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以罚款20000元。

【案例评析】医疗器械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未按照贮存要求贮存的医疗器械,不能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因此容不得丝毫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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