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7 兰州晨报出版






2023年03月15日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 公布2022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3·15”来临之际,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产后康复、美容、停车收费、餐饮、保健品销售等多领域,提醒消费者注意在日常生活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提醒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案例一:商家服务未完成,市场监管促调解

2022年5月31日,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2022年1月9日在城关区某医院接受产后康复服务,前期因疫情等原因只接受了5天服务,与商家协商,对方同意退款,但对扣费项目和扣费标准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处理结果】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核查后,组织双方多次现场调解,最终商家向投诉人退款13000元。投诉人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依据《合同法》规定,商家和消费者都需要在建立合同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经执法人员及时核实并积极与双方多次进行现场调解,最终达成共识。

案例二:美容消费需谨慎 市场监管助退款

2022年5月2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2021年7月在七里河区某皮肤管理中心办理会员卡,商家承诺三个月可以治疗完毕,实际至今未治愈,要求商家退还办卡费用。

【处理结果】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核查后,组织双方协商调解,最终商家向投诉人退款7000元。

【案例评析】近年来,随着美容行业快速发展,一些美容机构在消费者中制造“容貌焦虑”“身材焦虑”情绪,大肆宣传产品功效、刷好评等,不少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受到损害,涉及美容行业的投诉举报也不断增加。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美容机构,通过正规途径,切不可贪图便宜。进店时,要多留意是否有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案例三:餐饮安全需重视 食品问题要杜绝

2022年12月12日,兰州市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2022年12月5日通过线上平台在西固区某小吃店点餐,餐内吃出异物,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处理结果】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核查后,当场给该店负责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修补漏洞,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最终给消费者赔偿264元。

【案例评析】食品安全作为关系民生的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惩重压的高压态势。以坚决的行动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案例四:物业公司未执行政府定价市场监管查处违法行为

2021年3月,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接12315指挥中心投诉转办,依法对兰州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核查。根据兰州市停车收费有关规定,露天停车为150元/月,其中停车服务费用90元、车位使用(租赁)费用60元;地下不固定车位为260元/月,其中停车服务费用70元、车位使用(租赁)费用190元。

通过调查核实,该小区实际收费为露天(地上)车位收费300元/月和260元/月,地下不固定车位收费350元/月。当事人未执行政府定价,自2018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该小区实际多收取停车费共计954630元。当事人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事实。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2年1月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告知当事人退款的事项和退款期限,但当事人并未向小区停车业主退还多收价款。

【处理结果】本案当事人拒不执行依法送达的《责令退款通知书》的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多收价款人民币954630元;2.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人民币3818520元;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4773150元。

【案例评析】本案当事人管理的某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公示牌,小区业主从未与物业公司协商停车收费价格,属于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小区,应执行政府定价。但是当事人不按兰州市有关规定收取业主停车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本局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当事人退还多收价款,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转T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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