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后,信用卡欠款是否需要家人代还?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一男子去世后,银行要求家人偿还男子生前的信用卡欠款58000元,但家属要求先让银行证明亲属关系。经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审理,因银行没有举证证明58000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58000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家人无需归还欠款。
浙江台州的陈先生去世前,有一张额度为6万元的银行信用卡。平时,陈先生都会随借随还,信用很好。而在出事前,陈先生从信用卡刷出58000元后,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得知陈先生已经去世的消息,银行电话联系到了陈先生的妻子和女儿索要欠款。陈先生的妻子和女儿明确表示,对于陈先生的信用卡欠款一事毫不知情,而陈先生的遗产也早已被归还其他欠款,无法归还该笔欠款。最终,银行将二人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陈先生生前透支信用卡的58000元,陈先生妻子确实不知情,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银行举证证明58000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银行最终没有举证证明,所以58000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陈某妻子无需偿还。
庭审中,银行认为,陈先生妻子及女儿继承了其丈夫的房产,所以应当归还58000元欠款,但陈先生妻子提交了还款证明、贷款明细,证实陈先生生前欠的外债较多,其遗产早已被归还其他欠款。
法院经过审查后作出判决,陈先生妻子及女儿无需替丈夫归还58000元欠款,银行不服,上诉到了二审法院,二审法院驳回了银行的诉求。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冯宝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