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在福州市一小区内,一业主私人车位被他人占用,车位主人在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下,叫来叉车将占车位的车子丢入附近河中。20日,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发布通报称,陈某根占用林某凯地库车位,林某凯在联系不上陈某根的情况下,雇请龚某强驾驶叉车将陈某根的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目前,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属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行为
针对上述通报,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业主对自己购买的车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车位被他人霸占拒不挪车的,构成民事侵权,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协调解决,也可以拨打交警电话,由警方通知车主挪车,或者由交警派遣拖车拖走。如果对方多次占用,业主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付建说,林某凯故意将他人的汽车扔进河里,属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由于汽车财产价值较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如果叉车司机明知林某凯实施违法行为,并为其提供帮助,两人属于有预谋的共同犯罪。叉车司机受林某凯指使,为其实施犯罪活动创造条件,因此可以认定为从犯,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广东警官学院副教授李向玉说,当我们遇到不文明停车、侵犯自身权益时,可以采取一定程度的自力救济,但应注意自力救济的限度问题,不能维权过度而升级为刑事案件。
专家:应合理合法维护自己权益
近年来,因占车位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河南李先生表示,自己虽然买了车位,但也时常遇到被占的情况,并且不能及时联系上被占车位的人,物业人员无法24小时“盯紧”每个环节,有时难免发生争执,确实很苦恼。
北京市民付先生称,小区停车确实存在一些乱象,有时车位被占时,选择了报警,即使警察对其锁车,但被占车位依旧没法用,还要去外面停车场花钱找车位。
付建表示,此类纠纷发生后,双方应当合理合法维护自己权益,切勿意气用事。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物业公司应积极履行管理职责,严格落实登记管理制度,禁止没有车位登记的车辆驶入地库。对于非法占用他人车位的,及时通知车主,如果拒不挪车,可以落锁并要求支付停车费或报警,由警方处理。 据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