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武永明)记者9月29日从兰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兰州市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转型或关停。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以线上或线下形式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国庆假期将至,为保障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兰州市教育局特别提醒:家长在为孩子报名校外培训课程时,务必查看(或咨询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该培训机构是否具有教育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确认其培训资质。按照“双减”政策相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选择正规培训机构
学科类及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应同时拥有教育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民政局(或市场监管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培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师资格证、招生公告等相关内容,均应在学校的显著位置公示。孩子参加培训前,家长应依法签订培训合同,索要缴费合法票据。
远离非法培训行为
“双减”政策实施后,部分不具备资质的人员或机构,在工作日晚上、周末、节假日等时间从事无证(照)“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教学活动。因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具备办学应有的场地、师资、卫生安全等相关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容易产生经济纠纷等不良后果。
广大家长坚决抵制此类无证(照)违规教学活动,不参加非法培训,不参加以“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托管”等隐形变异形式违规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不参加躲避监管转入“地下”违规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
警惕机构违规办学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教育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收费及办学需符合以下要求:
收费要求
1.每期收费时长不得超3个月或60课时;
2.最早只能在正式开课前一个月收费;
3.培训机构需和家长签订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4.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买课、缴费,确保培训资金处于监管状态下,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校外培训家长端:https://dl.xwpx.eduyun.cn/downoads/child/jiazhang-arm64.apk
办学要求
1.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
2.不得向学员布置课后作业;
3.工作日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4.授课教师必须拥有与授课内容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
兰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校外培训监督投诉电话
兰州市教育局 8801390
城关区教育局 8438331
七里河区教育局 2651986
西固区教育局 7553061
安宁区教育局 7763949
红古区教育局 6255010
榆中县教育局 5220491
永登县教育局 6430233
皋兰县教育局 5724063
高新区社农局 5607572
举报邮箱:lzsjyjcjk@163.com
举报时注明机构名称或教师姓名、培训的具体地址、投诉的具体问题、培训的时间及其他佐证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