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2月26日电 记者26日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已于同日,依法将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诽谤一案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即为此前备受舆论关注的“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
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显示,余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0年7月7日18时许,被告人郎某在余杭区良渚街道某快递驿站内,使用手机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递的被害人谷某,并将视频发布在某车队微信群。后被告人郎某伙同被告人何某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的目的,使用各自微信号假冒快递员和被害人谷某,捏造谷某因取快递结识快递员、二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二被告人为增强聊天记录的可信度,还捏造“赴约途中”“约会现场”等视频、图片。随后,被告人郎某将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及视频、图片陆续发布在某微信群,引发群内大量低俗评论。
上述偷拍的视频、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并相继扩散到多个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后,引发大量点击、阅读以及低俗评论,引起网络热议。被害人谷某因被诽谤导致无法正常履职被公司劝退,后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