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对2023—2024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进行了表彰。其中,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办事处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成为甘肃省基层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优秀代表。
此次评选,全国共有4688个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甘肃省89个单位入选,涵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多个领域。酒泉路街道办事处凭借其在社区治理、民生服务、文化培育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成功上榜,展现了兰州市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我省同期入选“全国文明单位”的还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总工会、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白银市白银区五星街社区等。
近年来,酒泉路街道办事处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服务模式,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走深走实。通过打造特色志愿服务品牌、优化社区环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措施,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了基层力量。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张艾萍